《文史》2022年第3輯(總第14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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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昭王南征的重建與分析
雷晉豪
(香港教育大學文學及文化學系助理教授)
提要:本文結合傳世文獻、金文與考古資料,重建西周昭王南征的時間與空間,分析其前因後果。在歷史重建方面,對相關金文採取先分類、再整合的方法,重建涵蓋兩次南征的完整曆譜,排定事件的時間順序。以正確的時間關係爲基礎,定位地名,重建昭王南征涉及的多層次地理關係。關於歷史分析,基於南征銘文中的土地賞賜及族群身份資料,主張昭王南征的動力來自西周早期中央官僚組織快速擴張之際入仕的“殷士”,他們爲滿足生計需求,推動國家政策向南土擴張。昭王南征的失敗則引發了西周中、晚期周王朝的政治、經濟與國防危機,開啓了西周的中衰。期許本研究能够填補西周史的重大缺環,並對西周早期王朝體制的動態發展及其内在矛盾取得新知。
關鍵詞:西周史 昭王南征 年代學 歷史地理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研究生)
提要:早期中國的歷史年代學與經典詮釋、數術占驗緊密相關,又反過來影響和塑造了古人的歷史知識。本文研究劉歆《世經》、圖讖中的甲寅元“殷曆”、《世經》所引《殷歷》等三種成立於兩漢之際的曆法年代學文獻,特别是其中關於文王受命、武王伐紂的年代考算;並且將它們視爲一個整體,考察其學術思想史意義。戰國秦漢時代,數術思維和占驗技術的廣泛影響,構成了“曆譜”之學的思想背景與知識資源。《世經》是劉歆以其三統曆推算上古歷史和《春秋》經傳年代的重要著作,他的思考方法、撰述旨趣還具有鮮明的經學特徵。通過分析上述文獻的技術細節,可以確認《世經》與圖讖甲寅元曆的周初年代學説關係密切,二者的依據和結論都有相通之處。相比之下,《世經》中的《殷歷》既立足於四分曆的時間框架,又使用了三統曆的星歲體系,成立時代應不早於劉歆。探討這些文獻的内容、性質和意義,有助於思考漢代經學、數術與古史建構之間的複雜關係。
關鍵詞:《世經》 殷曆 年代學 經學 數術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提要:本文以“碑禁”爲切入點探討曹魏西晉的石碑文化。“碑禁”不是“薄葬”措施的組成部分。其禁止對象並非主要由血緣性喪家負責的“厚葬”,而是“私立”,即門生、故吏這樣的非血緣性政治團體不經朝廷批准擅自立碑。石碑在曹魏西晉仍是備受整個統治階層認可的紀念裝置。不過與東漢後期相比,其适用標準大幅提升,變得“重器化”了。在奏請朝廷之後,上層精英多可獲得立碑資格。皇帝權力自身亦積極使用石碑以爲王權的象徵與紀念。所謂“碑禁”,並非是要禁絶石碑這一紀念裝置本身,也未必一定對門生、故吏所代表的非血緣性政治團體抱持敵對態度,而是要在“重器化”石碑的基礎上,將互爲表裏的二者制度性地納入皇帝權力結構之中,成爲精英階層可操控的政治資源。“碑禁”的出現,應視爲清流士人在漢魏之際掌握政治主導權之後,在皇帝權力結構的重構過程中,將自身所秉持的精英文化提升至王權層面進行再創造的結果。
關鍵詞:碑禁 薄葬 石碑 石碑文化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
提要:殷浩早期仕宦曲折,先後仕於陶侃、庾亮和王導,遍歷晉成帝時期的重要權門,這一經歷是當時“庾陶相替”和“庾王相争”政局的縮影。成、康之際,庾氏欲迫使殷浩出任庾翼屬官,殷浩基於家族利益和個人政治立場等原因稱疾不起。庾氏違背衆多士族的意願强行推動北伐,破壞了東晉的政治平衡,而隱居是殷浩拒絶政治依附的一種選擇,也爲他反對庾氏提供了合理的手段。殷浩在隱居時因得到何充等人的推重而享有盛名,並復起爲揚州刺史。各方政治勢力積極引入殷浩參政,是基於“以桓代庾、以殷制桓”這一新政治平衡的需要。士族的隱居盛名在東晉歷史中反復出現,且都與權力的周期性鬥争有關,顯示出東晉士族間存在分權制衡的共識。
關鍵詞:殷浩 隱居 政治平衡 門閥士族
(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講師)
提要:漢魏時期的重要道派天師道主張道無形象,對製作與使用血食祭祀神像持批評態度。漢魏六朝時期國家宗教和民間宗教中流行的祖先、聖賢、神仙的畫像、木像、畫像石與六朝時期江南地區巫覡製作的神像,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道教造像。漢代道書《太平經》中記録了早期存思法所使用的身神圖,晉代南方地區的道教方士也使用神像作爲存思的輔助。隨着東晉末劉宋初融攝佛教、天師道和方士傳統的古靈寶經及其倡行的靈寶科儀問世,道教神像題材逐漸豐富,並開始用於儀式活動中。至5世紀,道教進一步吸收佛教功德觀念,造像成爲積累功德的途徑之一,宗教義理的轉變與信仰實踐的需要共同推動了道教造像之風的盛行。
關鍵詞:道教造像 存思 古靈寶經 功德 佛教
(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員)
提要:宣務山石窟位於今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西北,是唐代規模較大的石窟之一,但不幸已全部湮滅。結合晚清民國以來的調查記録和拓片著録,可輯得宣務山唐代造像題記近300種,藉此能够大體復原宣務山石窟的開鑿史。宣務山自漢以來爲祭祀帝堯之所。隋代高僧彦琮瘞葬於此。宣務山石窟由象城人李惠寬於武德六年發願營修,得到了地方官守和趙郡李氏的大力支持。造像活動以唐高宗和武則天時期最爲活躍,開元末年後明顯沉寂。造像者主要來自周邊地區和太行山東麓驛道沿綫。造像題材以浄土信仰爲主。隨着唐帝國的衰落和藩鎮時代的到來,宣務山的造像活動也逐漸消歇。宣務山石窟的興造與衰落,與唐王朝的開國和開天盛世的結束隨行,是盛唐時代的一個縮影。
關鍵詞:宣務山石窟 造像記 趙郡李氏 彦琮 柏仁縣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後)
提要:北宋徽宗朝官修史書集中編纂於南宋高、孝兩朝,分“紹興舊史”和“淳熙新史”兩個文獻系統:“紹興舊史”以紹興二十八年成書的《徽宗實録》爲中心,包括乾道二年成書的徽宗國史《紀草》、淳熙十三年成書的《四朝國史·徽宗帝紀》及《宋史·徽宗本紀》;“淳熙新史”以淳熙四年成書的《徽宗實録》爲核心,包括《四朝國史》與《宋史》兩書的徽宗朝諸臣列傳。李燾是主持重修《徽録》的關鍵人物。《續資治通鑑長編》注文引述了紹興《徽録》、徽宗國史《紀草》等“紹興舊史”,而李燾的修正意見爲《宋史》徽宗朝諸臣列傳等“淳熙新史”採納。故《長編》注文是分辨兩種徽宗朝官修史書文獻系統的關鍵。通過分析《長編》注文,本文判定杜大珪《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徽宗朝《實録》附傳實爲紹興《徽録》附傳,證明《宋史·徽宗本紀》與徽宗朝諸臣列傳分屬“紹興舊史”和“淳熙新史”兩個文獻系統。李燾修正“紹興舊史”旨在樹立元祐黨人的正面形象,扭轉北宋後期新黨的歷史書寫傾向。
關鍵詞:宋徽宗 實録 《續資治通鑑長編》 《名臣碑傳琬琰集》 元祐黨人
(北京郵電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提要:熊克《中興小曆》成書於淳熙末年,初刊於紹熙年間,在南宋中後期一度風行,是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的重要參考書。南宋滅亡後,《小曆》原書漸失其傳,而一個被嚴重删節過的簡本《小曆》,卻因先後被收入《永樂大典》《四庫全書》而僥倖流傳至今。該删節本《小曆》,又經《四庫》館臣篡改,與原書相去益遠。《皇朝中興紀事本末》是嘉泰二年《小曆》遭禁以後,民間書賈在《小曆》原書基礎上改造而成的另一種史書。此書今見的三個清宣統抄本,都以朱彝尊所見、宋筠所藏的七十六卷本爲祖本,該本刊刻於宋末或元初,文字、内容與《小曆》原書差異顯著。由於今見《小曆》和《本末》都非熊克原書,且彼此之間差異較大,應尊重兩書以不同面貌各自流傳的歷史,將它們視作史源相同的兩種史書分别整理、使用。
關鍵詞:熊克 《皇朝中興紀事本末》 《中興小曆》
(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提要:熱審是明朝針對刑部、都察院和錦衣衞所有在監人犯舉行的旨在減刑清獄的司法程序。熱審從萌芽到成熟,可以從參審官員、舉行時間和恩例三要素的固定化來認識。其中恩例的發展尤爲重要。“免笞刑,減徒流以下刑,辯重刑”的恩例格局,出現於宣德時期,經過不斷積累、調整,定型於成化初。審録時間也在同期基本固定在初夏。正統時期開創敕内外官全國審録的先例,但直到成化初與上述恩例相結合纔可視爲大審的雛形,成化十七年確定五年的周期後成爲正式制度。弘治以後明廷決定每年夏季都在京師舉行熱審之時,復沿用先期成爲定制的大審之例,每審俱有司禮太監參加。這種演變過程中的相互影響,使得定制後的熱審和京師大審的基本内容幾乎相同。“辯重刑”之例的存在,又使熱審爲同年的朝審分擔了一部分工作量,而與朝審發生關聯。
關鍵詞:熱審 五年審録 恩例 運作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提要:近年來一些涉及清代地方司法審判的重要研究多以判牘文集和官箴書爲基礎,常見文獻《清史稿·循吏傳》等反被忽略。判牘文集和官箴書主要反映了清代少量優秀官員的司法業績,或表達了一些地方官的司法理想,恐非清代地方司法實踐的常態。循吏勤於理訟,善決疑獄,平反冤案。然循吏在地方官中占比極少,其存續的政治生態環境異常惡劣。正史有關循吏的記載,另折射出大量官員在司法實踐中庸碌無爲,普遍應付了事。清代地方司法之常態是滯獄重重、違法裁決,甚至經常强令民衆自行調解結案。這種狀態與官僚制特點、財政約束等制度因素密切相關。受海外法律史研究的客觀影響,國内部分研究專注不常見的史料,聚焦地方官司法時的愛民情感,及其在司法過程中對“情理法”的綜合考量,忽視了司法主體自身的利益訴求與各類制度性困境,和常見文獻折射出的司法實踐之常態,具有“掐尖法”或以偏概全的傾向。
關鍵詞:清代 地方司法實踐 州縣官 循吏
(安徽大學歷史學院講師)
提要:除了“婦妌受年”卜辭外,殷墟卜辭中暫未發現其他王婦“受年”的記載,“婦妌受年”卜辭作爲孤證,不足以説明殷代王婦接受分封並擁有封邑,學界長期流行的王婦封邑説並無堅實的證據。“婦妌受年”卜辭是商王圍繞婦妌管理的王室土地的占卜,而非婦妌的封地。婦妌作爲武丁最重要的配偶之一,是當時主要負責王室農業生産的王婦,她代替商王管理王田,在此基礎上商王頻繁貞問婦妌負責的田地或黍子獲得豐收。
關鍵詞:婦妌 王婦 分封 王田
(中國美術學院漢字文化研究所博士後)
提要:苛意匜銘文中舊多釋爲从人、鑄聲之字,應改釋爲“
關鍵詞:苛意匜 賵贈 楚國金文
(首都博物館助理研究員)
提要:《舊唐書·楊國忠傳》云“南蠻質子閤羅鳳亡歸不獲”。本文考證認爲閤羅鳳似未入唐爲質子,其子鳳伽異雖在入唐時間上符合史書記載,但又非亡歸。此外,相關史料表明閤羅鳳在位期間或曾改革南詔的繼承制。
關鍵詞:南詔 閤羅鳳 “亡歸不獲” 繼承制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助理研究員)
提要:通過考證近年新見敦煌本《吐蕃兵律》涉及的歷史人物和專有名詞,可進一步確定其創制於700年。該兵律既是吐蕃贊普赤都松爲廓清噶爾家族在軍隊的影響而創制,也是吐蕃在唐朝律令體制影響下逐步完善軍政體制的重要步驟,具有相當的進步意義。
關鍵詞:吐蕃兵律 噶爾家族 吐谷渾 敦煌
(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助理研究員)
提要:《秋吟》係僧人化緣所用唱本,目前在敦煌文獻中共發現四號六本,即S. 5572、P. 2704V、P. 3618、P. 3618V(1)、P. 3618V(2)和P. 4980。其中前三號所抄五本屬於“乞衣”類《秋吟》,P. 4980爲“乞木”類《秋吟》。後者是敦煌本地僧人據前一類《秋吟》改寫而成,在揭示敦煌僧衆對外來文本的學習借鑒及僧團生活形態的變遷方面頗具價值。
關鍵詞:《秋吟》 乞衣 居家 乞木 生活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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